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制度
(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
餐饮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为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
(二)管理人职责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负责餐饮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1.配置设施设备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完好、整洁。
2.检査督促
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投放行为予以劝阻,投放人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
3.宣传引导
配合市、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4.分类移交垃圾
及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移交给相应的收集、运输单位。
5.建立管理台账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 去向等情况,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街道办事处。
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
餐饮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如下,除下述区域外,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一)用餐区
1.至少应设置一处分类投放点,应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可根据垃圾产生情况增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2.倡导文明、节俭、科学、健康的餐饮习惯,宣传“按需点菜,光盘行动”理念。
*尽量减少向消费者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
(二)后厨区
1.应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应设置废弃油脂隔油池及收集容器。
*废弃油脂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隔油池应定期清理。
(三)洗手间
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四)电梯口
应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五)垃圾分类暂存点
1.餐饮场所分类管理责任人应设置垃圾分类暂存点,用于汇集和暂时存放已分类垃圾。
2.垃圾分类暂存点应便于安排垃圾运输路线,满足收运要求,且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对环境影响小。
3.垃圾分类暂存点应进行硬底化处理,设置标识标牌,配备消防设备,如在户外,应设置围挡及防雨设施。
4.垃圾分类暂存点应设置供电、供水和排污等设施,做好灭蚊灭蝇措施,满足清洁要求。
5.各类垃圾要配置240L或660L的收集容器,配备的容器数量应能满足厨余垃圾在12个小时内收集运输、其他垃圾在24小时内收集运输的要求。如后厨区有设置废弃油脂收集容器的此处也应配备废弃油脂收集容器。
三、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要求
(一)加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确保分类设施设备功能完好、标志清晰醒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
(二)加强卫生保洁,定期消毒杀菌,保持分类收集容器、投放点周围环境干净整洁,无其他杂物堆放。
(三)及时收集、暂存和交运各类垃圾,避免收集容器(投放点)满溢,影响他人分类投放。厨余垃圾必须交给辖区特许经营企业,不得私自售卖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
(四)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回收量、交运记录等有关情况并分类存档。
(五)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应当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尽量减少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
(六)积极倡导食客践行光盘行动。
四、法律责任
(一)未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未保持投放点或收集容器完好、整洁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配合市、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的,处1000元以 ±10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及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移交给符合要求的收集、运输单位的,处5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罚款。
(四)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未按要求向街道办事处报送台账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五)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的,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六)未将不能就地处理的餐厨垃圾全量交由企业收集、运输、处理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五、激励办法
按照《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kaiyunI体育官网登陆入口、企业、社会组织可参与“示范单位”评选表彰。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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