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9日电 (谭伟旗 陈晰)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海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经查明,原告于2021年4月通过微信方式委托被告代办理手机卡手续,并支付款项,被告接受委托后以多种理由拖延办理,损害了原告利益,原告因此向被告提出退款并要求赔偿,被告以卡片售出概不退货为由拒绝,遂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本着切实解决群众问题的原则,找准案件矛盾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向被告释明其接受委托后未及时办理受托事项,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的后果,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赢得当事人的点赞和好评。(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