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25日电 (谭伟旗 王艾欣)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各式各样的“网红”主播吸引了大量粉丝拥趸,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也瞄准“商机”,以交友恋爱为幌子,诱导粉丝刷礼物、送红包等。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案件。
据悉,陈某与男主播王某通过互联网相识,在某网络平台相谈甚欢后,陈某对男主播逐渐产生情愫,在直播间为男主播送礼物表达心意,不久后两人互加微信。
陈某逐渐沦陷在王某的甜言蜜语中,对王某爱意的表达也不仅局限于在直播间送虚拟礼物,逐步转为线下邮寄礼物。
当陈某以为与王某已经是心照不宣的恋人关系后,王某开始以自己住院无力支付医药费、缺少生活费、需要交电话费为由,向陈某借钱。在王某不断地借钱过程中陈某逐渐清醒,便向王某索要借款。
王某开始时推脱不断拖延时间,后期便失联。陈某无奈只能求助法院。王某辩称,除借款外并未主动向陈某索要礼物,直播间内的礼物以及陈某邮寄的衣服、鞋,都是以恋爱为目的的自愿赠与行为。
此案的焦点在于恋爱交往过程中,为了增进情谊的好意施惠行为属于道德调整范畴内,缺乏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效果的意思表示,故本案不应当以不当得利纠纷案由进行审理,对于陈某要求返还礼物补偿经济损失的法律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但对于借款部分予以保护支持。最终经法官调解达成和解,王某自愿还款。
法官提醒,主播虽美,但打赏有风险,网恋更需要慎重,切勿轻易相信对方的说辞,对身份不明的网友也不要随意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掉进不法分子的陷阱;要时刻保持清醒,理性打赏避免冲动消费,切莫等到人财两空的时候追悔莫及。(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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