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1日电 (谭伟旗 李思佳)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一执行法官刚刚准备开始一天忙碌的工作,就收到了被执行人到院赠予的锦旗。
据悉,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借款人为王某 1、王某2(二人系父子关系),宋某为借款担保人,高某出借本金与王某2未给付利息结算后形成本金。
王某1与高某共签订两份借款协议且为最初借款人,王某2虽非最初借款人,但其与高某签订借据并以借款人身份签字,该行为应视为自愿加入债务人行列,形成债务共担,即对该债务应与其父亲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债权人高某可以单独请求一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亦可要求两位债务人共同履行还款义务,该院作出被告王某2立即付清欠原告高某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判决。
该院判决后,王某2始终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今年1月6日申请执行人高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2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给付义务。1月21日,根据被执行人王某2在长春市某小区有住宅房屋的线索,申请执行人提出查封被执行人王某2住宅房屋的申请。
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该院对被执行人王某2名下银行账户钱款进行冻结,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此案件执行过程存在很多困难和矛盾问题,但负责此案件的法官和干警做到了执行透明,步步反馈,对申请执行人高某的诉求保持了积极执行且耐心接待的态度,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多方面、多角度推进执行工作。
申请执行人高某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讲解和帮助下,感受到了该院执行的温暖和善意,为此极为感动特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这起案件只是该院众多执行案件中的一个缩影,为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执行案件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确保执行工作中的每一件实事扎实推进,奋力谱写执行为民新篇章。(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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